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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天會長辛東彬二審獲緩刑被釋放

滾動 2018年 10月 05日 19:37

韓聯社首爾10月5日電 因涉嫌賄賂南韓前總統樸槿惠一審被判處實刑的樂天集團會長辛東彬二審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半,緩刑4年。首爾高等法院刑庭當天雖然同樣認定行賄罪成立,但念在辛東彬遭到索賄被迫就範而予以緩刑,由此辛東彬被當庭逮捕234天后獲釋。

10月5日,在首爾高等法院,辛東彬在二審聽判後走上囚車離開法院,他將在返回首爾看守所後獲釋。(韓聯社)

10月5日,在首爾高等法院,辛東彬在二審聽判後走上囚車離開法院,他將在返回首爾看守所後獲釋。(韓聯社)

和一審一樣,二審法院也認為,辛東彬向崔順實控制的K體育基金會提供7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4254萬元),爭取總統批准樂天的免稅店經營權申請。但由於總統首先索賄,讓他感受到如不就範,將影響經營活動的危險,在決策自由受限的情況下難以嚴厲追究行賄責任。二審法庭還認為,辛東彬當時沒有意識到總統有意為崔順實牟取私利,而且樂天並未在事後的商業活動中佔到便宜。

二審同時裁定,辛東彬在父親辛格浩的指示下默許樂天影城僭取姐妹公司商業機會,瀆職罪名部分成立,但罪責輕於辛格浩。法庭還對辛格浩處以3年徒刑、30億韓元罰金刑,但以健康不佳為由未予當庭逮捕。(完)

辛東彬二審緩刑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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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ews@yna.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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