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訊:樸槿惠案一審宣判6日下午電視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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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04月 03日 11:09
韓聯社首爾4月3日電 據首爾中央地方法院3日消息,負責審理樸槿惠案的刑事合議22部決定對6日下午2時10分起進行的一審宣判進行電視直播。這將是大法院修訂有關規定允許對一審、二審宣判進行電視直播以來的首例。
法院表示,考慮到公共利益等諸多情況,決定允許電視直播,但為了維持法庭秩序,法院將自備錄影機拍攝並向外界播出。
去年,大法院對《關於法庭旁聽及攝影的規則》進行修訂,允許對一審和二審宣判進行直播。根據修訂案,是否允許直播由審判長決定,即使沒有獲得被告的同意,只要審判長認為公共利益更大,就可允許直播。
據觀測,樸槿惠很可能缺席宣判。去年10月16日樸槿惠宣佈抵制審理,抗議法院延長羈押期限。分析認為,雖然樸槿惠不同意直播,但法院考慮到此案涉及前總統,引起全民極大關注,因此決定電視直播。
檢方此前請求法庭判處樸槿惠30年徒刑和118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7.02億元)的罰金刑。(完)

8月25日下午,在首爾火車站,市民們觀看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行賄案一審判決有關電視報道。當天,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決李在鎔案行賄罪名成立,認定李在鎔向前總統樸槿惠及其“親信”崔順實提供、約定提供共計433億韓元(約合2.58億元人民幣)的賄賂,判處李在鎔有期徒刑5年。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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